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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力,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却不为所动,怎么办?据6月14日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体现出“当诉则诉”的监督刚性。其中包括,山东青州驼山石窟造像被油漆污染,历经7年未得到修复,2021年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文旅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文旅部门虽承诺按期修复,但进展缓慢。直至2024年6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修复工作才得以启动,最终修复效果通过专家验收。
文物是民族记忆的载体,承载着中华文明的基因密码。然而,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常遭受挑战:违法施工损毁古墓、过度开发侵蚀遗址风貌、监管缺位导致文物长期失修……部分行政部门或因执法能力欠缺、或受资金和人力不足掣肘,对文物保护履职不力,使得“保护第一”的原则难以落实。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中的法治担当大圣配资,更揭示了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现实困境。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监管,其优势在于:一方面,能以司法权威倒逼行政部门履职,避免“检察建议”沦为“软约束”;另一方面,通过诉讼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将模糊的监管责任转化为具体的法律义务。例如,在内蒙古达拉特旗煤矿损毁文物案中,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整改不彻底提起诉讼,最终推动受损遗址获得系统性修复。这种“诉前督促+诉讼兜底”的双层监督机制,为文物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刚性监督的实践成效,折射出法治思维的深刻变革。过去,文物保护常陷入“运动式治理”的窠臼:媒体曝光引发关注,行政力量集中整治,风波过后保护再度松懈。公益诉讼以常态化、制度化的方式介入,将文物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从文物保护法修订增设检察条款,到检察机关形成“立案—调查—建议—诉讼”的完整履职链条,法治正成为破解保护难题的长效机制。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7万余件,这组数据背后,是司法力量对文化遗产的持续守护。
当然,刚性监督并非终点,而是系统性保护的起点。未来,需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社会参与”的协同保护模式:检察机关应强化跨区域协作,破解文物保护的地域壁垒;行政部门需完善监管标准大圣配资,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同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文物保护成为全民共识。唯有形成法治合力,方能真正实现文化遗产的“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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